约瑟背驼下去,把下巴放在提姆肩膀上,眯起眼打了个哈欠,脸上睡意未消。
约瑟毫不介意心思被叫破,他又打了个哈欠,眯着眼说:“来一炮,怎么样?”
虽然约瑟仍在他的监控下,但已经算是提姆的半个朋友(虽然整个的朋友也有可能被他监控)。所以跟蝙蝠侠吵了一架之后,提姆就住进了这个自己技术入过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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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
“这是我的咖啡,你拿了我的杯子。”提姆说。虽然他不知约瑟是怎么搞错的,不过倒比喝了其他的强,比如厕所里的香味清洁剂。
久坐不利于健康,对于义警也一样。
“你现在更需要睡一觉。”提姆把杯子从约瑟手上拿回来,说到。
跟刚从实验室出来不知熬了几个大夜的约瑟不同,提姆几个小时前刚结束休息,电量很充足,连咖啡依赖都于最轻状态。他抻了抻子,继续工作。
当然不是地下室,据约瑟说他更喜欢用地下室实验室,其他时候他还是更习惯住在城堡里。不过他是没法买到什么像样的城堡了,或许高楼层能让他找到一点跟城堡相似的地方,比如高度。
【鄙人通黑魔法学、符文学、药剂学、草药学、奇幻动植物学,接受任何有价值物为报酬,长期挂单,有需求者私信联系——来自维多利亚的巫师】
哥谭的地下室便宜吗——便宜的,而且比地上的公寓出事概率小一点,就一点。
在认识约瑟一阵子之后,提姆初步判断了这位巫师大概把所有的脑子都用在他丰富的履历上了,心眼子不能说没有只能说不用——他是说,除了不太懂正常人类社会(如果哥谭算是的话)的一些规则(比如法律和德),约瑟大概没什么威胁。
“但是你完全贴在我上了。”提姆接了杯热腾腾的咖啡,说到。
约瑟糊地应了一声,像黑色幽灵一样飘向自己的卧室。
是,那玩意甜的都齁人了,再多搁点甜味剂就发苦了。
“睡醒了?这次几个小时?”提姆盯着咖啡机上闪烁的小灯,有一搭没一搭地说,“接下来准备干嘛?等等……你又斗篷里面什么都没穿,对吗?”
约瑟比他自己口中说的要更好养活,甚至是凑合活着。提姆看了一眼表,再有三分钟约瑟不起来,他再把他搬到卧室去。
【再过十八个小时我就满二十岁了,得搬出去独立了,让我看看哪个城市的地下室便宜——来自维多利亚的巫师】
提姆看着运转的咖啡机,这还是他亲手从韦恩庄园打包来的,他相信达米安不至于连一台咖啡机的资产都不让给他,主要是这个用的最顺手了。他在旁边等着新鲜的咖啡,余光瞥见幽灵似的影飘过来,晃晃悠悠地贴在他后。
两分半之后,约瑟抱着杯子从地上飘起来,意识飘忽地说:“我记得我的神药水没有这么苦。”
很好,很好,有个不普通的人物来哥谭了,真是人杰地灵哥谭市,民风淳朴阿卡……打住,这似乎不是他应该说的话。作为哥谭的义警,红罗宾有必要去会会这位从维多利亚远而来不知敌友的巫师。
大概几个小时之后,他没刻意去记,提姆把一项工作收尾,然后看了看花花公子布鲁斯韦恩被绑架、热心市民红罩英勇救人的新闻,吃了会儿瓜乐呵乐呵,然后关上电脑站了起来。
“我是睡的,提。”约瑟争辩到,“而且我的袍子能完全罩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