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时候,室内的灯光昏暗,床边的感应系统检测到路明非醒来的迹象,光线亮度自动调节到逐渐增大,上的纱灯将室内渐渐染成了橘黄,抬抬手,“18:52”的字样投影至半空,已经到晚上了。
迷迷糊糊地爬起来,上已经被换上了松的睡衣,路明非胡乱地拨了一下发,套上茸茸的鞋子走出了卧室。
走下楼,路过琴房、书房、画室和工作室,再下楼,一楼客厅的灯光也是昏昏暗暗,直到路明非下来时才完全亮起,昭示着这个房子的另一个主人并不在这里。
旁边隐隐约约有明亮的灯光,路明非拖着步子过去,路过餐桌和酒架,终于来到了厨房。厨房里,一个金发的健壮男子正背对着他,叼着一细雪茄,因为灶台的炎热而赤上,只穿着一条黑色的长,脖子上挂着一条橘色的猫咪围裙,小心翼翼地往锅里加着调料。
路明非本来就有点没睡醒,看到熟悉的影,神更是更加放松下来,晃晃步子往恺撒背上一贴,因为高缘故,脑袋只堪堪挨到恺撒肩膀上,半眯着眼:“唔,好香。”
恺撒任由路明非挨着,闻言挑眉,顺手夹了一块肉进路明非嘴里:“真的?我刚加的调味料,你尝尝看行不行。”
甜味在口腔里炸开,肉质鲜美,竟然是味正常的伟大料理,回想起之前的各种“特色菜”,相比之下,路明非都想要泪满面:“好吃欸。”
恺撒明显松了一口气:“练了小半个月,终于能吃了。”
“是啊,这糖醋猪手味真不错啊。”
“糖醋猪手?嘿,这菜在菜谱上的名字可是叫作盐水猪蹄。”
路明非眨眨眼睛,看向了放在一旁的调料罐里的白色调味料,恺撒见状也循着路明非的视线看去,随后二人面面相觑,双双陷入了沉默。
“这菜又……”恺撒言又止。
路明非连忙有样学样地夹了一块肉进恺撒嘴里把他的话给堵住了:“很好吃啊,我觉得,好吃就行了,而且也怪甜的么……”
说着路明非又有点不好意思,但觉得该说得说不然人家半天饭都不成功都快蔫了,就挠挠,支支吾吾说:“我也觉得,甜的,不光是菜,还有……”说着又有点说不下去,把手背抵着边,路明非的两眼随意地向周围乱看着。
恺撒听着就笑了,笑得比较克制,他嘴里还着东西,再笑要给呛到。想了想,他侧亲吻路明非的额,笑笑说“那你一会儿好好尝尝。”就转移注意力专心致志去继续炖菜。
最后恺撒端上来的菜口味虽然偏甜,但是都正常了,甚至说是很好吃。两个人大快朵颐之后把碗筷扔进洗碗机里,肚圆的挨在一块坐在沙发上,要不是刚吃完躺下不好,估计他们横竖要葛优躺一下。
恺撒摸着路明非的小肚,脸上堆上了几分笑意:“看来这次确实得还不错。”
路明非也去掀恺撒的衣服,对着他微涨的肚腩指指点点:“你也有。”
他们躺着躺着,又笑作了一团。
又躺着躺着,路明非忽然想,恺撒现在一门心思研究中餐,都是顺着他的口味,很久都没吃意菜了,刻意顺着自己,会不会也是很大的一种消耗?
路明非脸上一般是藏不住事的,只不消一会儿,恺撒就感觉到了爱人的表情不对,他路明非开始更富有肉感的手臂,问:“怎么了?”
“没有,”路明非咽了咽唾沫,“没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