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跟我过来,只带了自己的书包和几件简单的换洗衣物,包里放了薄薄的笔记本和化学手册。手册已经被他得很旧了,由于经常翻阅,书页的侧面颜色暗沉。
如果黄宗伟看到这段话,一定会觉得我有病、很恶心。这就是我想见到的。我想看到他满脸嫌恶,最好因为这些令人作呕的告白,吐在我的信纸上面。但他不会看,很没意思。我明知他不会看我还这样写,我是一个相当无聊的人。
这本手册的线散开了,它的封面变得摇摇坠,似乎轻轻一扯,就会悄无声息地散架。黄宗伟对此很不好意思,他在家里捡了我爹看过的报纸,搭着塑料尺,悉心为这本书包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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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去过书店,不大的店面放置两排书架,墙上都是塑封的书本。我们来时经常看到放学的学生,他们站在架子前面,手里拿了一本书,掌心来回抚摸书的表,嘴里絮絮叨叨讲学校的趣事。
县城的日子像水一样冲刷记忆,东翰林村的事情变得离我们特别遥远。强势的阿勇、温和冷漠的老师、面目可憎的同学、言谈鲁脸色沧桑的大人、下雨天发霉的教室、剥落油漆的大门、丢失的学校招牌。我们离他们很远,我们逃到了他们找不到的地方,一个世外桃源。
我和黄宗伟惬意地蜷缩着。晚上我们睡在一起,他穿着单薄的白背心。我们聊白天发生的事情,只字不提东翰林村,然后我们的声音像灯芯一样熄灭。
我们住在县城。这里不大,但比东翰林村强很多,沿路有不少店铺,地面相对整洁平坦,下了雨也不会有淤积污水的大片凹陷的泥。县城的太阳比东翰林村耀眼很多,因为房屋是错落有致的,阳光也可以寻到屋子间的排列逻辑,从其中的空隙落下。
黄宗伟很喜欢看,但不是对书的内容好奇,而是看书本的排列。他有段时间沉迷纠错,经常背着手,像书店老板一样在架子前走来走去。每一本书的塑封外都贴了印有编号的贴纸,他花了一个下午去弄懂数字前那些字母的义,又乐此不疲地将放错地方的图书归位。好在县城里没有图书馆,不然还要浪费他更多时间。
初一暑假,我履行诺言,带黄宗伟去县城。
不看化学的时候,他就在房子里闲逛,或是与我到县城的街瞎转悠。我带他去过一两次我爹的鞋厂,想向他展示工厂的运作场景。我认为这是这次暑假之旅中,除了去市区外的一大重戏,但黄宗伟对此表现得兴趣缺缺。我让他看那些给鞋子钉鞋钉的女工,又让他看巨大的嗡鸣的机,它们几乎占了厂子里的一半空地,使运作间变得非常狭小。
黄宗伟说,这和村子里真是太不一样了,这里的阳光这么整齐。相比之下,东翰林村的阳光总是透过杂乱无章的树叶,乱线一样扫各,像要刺瞎人的眼睛。
可我什么也编不出来了。我决心要给他写满整整一面,我的笔在纸上点了半天,给他写下三行我爱你。刚开始很艰难,随即一发不可收拾。写到结尾,我的笔迹飘逸疯狂,已经看不出原本的意思,但结合上文,都是相同的三个字: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总而言之,他见插针地泼我冷水,好使我明白我所看重的鞋厂其实不值一提,至少在他眼里是这样的。他真是让人讨厌,但只限我带他去鞋厂的时候。其余大分时间,也许是因为受到县城温阳光的普照,他表现出从未有过的善良、宽容与大方,看上去对事事充满兴趣与热爱。
他跟我上街,把自己吃到一半的火喂给浪猫和浪狗,他还会抱它们,让它们在他怀里、膝盖上尽情撒。他之前从来没有对我的小狗这样过。
我把那封信烧了。
我用打火机点燃那封信的一角,火飞速窜动,几片黑色的灰烬掉在桌面上。信纸尾来回打卷,像一只被我提住尾巴、在空中挣扎的老鼠。
黄宗伟心不在焉地听这些话,老是神游,被我问烦了,他才勉强回应两句,后来他干脆挑明:机发动的声音总是令他心烦意乱,并且工厂很小、很热,进去后有一种窒息感。他有时变本加厉,说不理解我为什么这么喜欢去厂子里逛,那个地方甚至都没有县城上拥挤的路有意思。
在夜晚,偶尔听不见虫鸣。黄宗伟侧躺在我的旁,他不说话,睁着眼睛,不知在想什么,长长
张纸还余三行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