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落在两山夹缝中的凯泽斯劳滕战云密布,城市南方山口外的小型平原里突然云集四万军队。
一方是以大巴伐利亚公爵路德维希为首的东王国贵族联军,他们位于战场北部,驻扎在猫溪村与石溪村。总兵力接近三万。
一方是以梅茨伯爵阿达尔伯特为首,纠集一批“罗马皇帝”直属军队、萨尔高男爵军残部、布里斯高男爵军残部,他们是中王国军队的一部分,全军进驻战场南部的帽子镇,即许泽豪森。总兵力勉强可谓一万。
时间逐渐到了下午,阳光感官上逐渐发黄,而气温在持续升高。
路德维希眯着眼远望不远处不断集合的军队,他心里其实没底,这才下令自己的军队集结并摆出防御态势。
现在,扛着大量长矛行伍犹如移动森林的萨克森军终于出现在战场上。
不管怎么说萨克森人刚刚打赢一场胜仗,期初轻视这群“弱旅”的来自巴伐利亚的战士,这一刻也不得不向他们行注目礼。
战斗该怎么进行?法兰克人在过往的时间里从战争中学习战争,似乎骑兵是解决战斗问题的最好工具。即便路德维希吃过大败仗,他对于骑兵依然有着迷信。现在战场完全是开阔且平坦地形,最适合骑兵机动灵活地发动进攻,无论是“剥洋葱”还是单纯的冲撞,任由指挥官发挥。
至于数量更加庞大的步兵,战术似乎就是士兵嗷嗷叫冲上去与敌人搏杀而已,什么阵法队形意义都不大,战斗最终化作混乱群殴,人数与战士的体力几乎成为胜利的唯二要素。
于是路德维希的庞大直属军队,在列阵之际那些来自巴伐利亚的步兵尚能以旗队的形式,围绕着一面令旗四百到八百人不等聚集在一起。那些最精锐的重步兵在840年,因为他冒失的穷兵黩武死在了易北河,如今的军事是新到的。即便很多人有着重步兵的打扮,其实力也不能与故去的老兵同日而语。
仅有一点可见一斑――一个旗队的全体士兵不能整齐地排列成矩形方块。
能以旗队方式聚在一起已经算优秀的了,数量一样庞大的武装民兵,仅仅要求他们聚集在一面旗帜下维系一个旗队的框架就是做得极好。
武装民兵多以短矛为武器,腰里一般别着几把手斧。他们普遍有铁皮盔和一面小木盾,至于甲胃几乎没有。且看兵力多达一万人的民兵,仿佛一切回到了四百年前,那还是蛮族法兰克的时代,彼时的法兰克战士就如这般。
但是,祖先的部族士兵虽严重缺乏防具却以蛮勇着称,数百年后的现在,这些民兵还有彼时的蛮勇?
与之完全相反的是,萨克森公爵柳多夫的军队。
他的女婿雷格拉夫,这个男孩毕竟是留里克本人事实上的长子,其亲兵中部分人员有着罗斯军服役的经验。
甲胃固然重要,却不是取得胜利的唯一法宝。效忠雷格拉夫的卫队士兵,顺手就被萨克森公爵笼络,这些人吃得好喝的好,作为交换,就为公爵传授一些罗斯人的治军思想,哪怕只是一些皮毛。
现在全面穿着板甲衣戴铁盔的萨克森战士,他们整体屹立于己方军阵的右翼。每位graf贵族负责自己的战士,在之前战斗中损失较大的部队也临时合编,最终以六个长矛方阵存在于战场上。
一排十人,分成五排,不同方块的人数有所不同,完全不影响其行伍整齐之本色。
三千名长矛手!这就是柳多夫为了这一战突击投入的步兵军团。他必须留下少部分战士守护城里劫掠到的财富,并照顾伤兵。
柳多夫骑着马,带着他数量有限的骑兵位于军阵前。他先看看正面的步兵方阵,在看看右手边的巴伐利亚军队,仅从质感上而言,虽说巴伐利亚人兵力多,还是自己的军队更加威武。
他自信满满,这便带着全部的区区三百骑兵,一面他自制的萨克森旗帜随军飘扬。
他骑马停在路德维希身边,脸上的傲气没有丝毫减退。
攥紧缰绳的路德维希微微撇着嘴,或是因为不安与焦躁,坐骑在原地不断晃动,迫使他不断去调整位置。
“你带了多少人?萨克森军全部出动了?”他问。
“实话实说吗?”
“务必说实话!今日必有大战,此乃你我的宿命。”
“三千步兵,三百骑兵。”柳多夫望一眼南方敌人的军阵,脸上的微笑丝毫不见:“我不觉得敌人兵多实力强。我觉得我的人压上去,夕阳之前即可解决战斗。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