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斯坦・李聊了会,李振宇确认他是来化缘的。
这个时间段,漫威不该已经和迪士尼私下里勾勾搭搭,眉来眼去了吗?
斯坦・李怎么会一个人跑来,找他这个财神爷化缘。
“那些角色对我来说,每一个都像是心爱的孩子,没有父母愿意把自己的孩子卖给别人。”
斯坦・李想保证漫威的独立性,他个人并不希望角色被大公司掌握。
一旦并入大公司,有很多事就不再是他和漫威说了算的。
“所以,你的想法是?”
李振宇需要了解他的真实意图,再来决定要不要这么干。
斯坦・李想引入新的投资者,将公司盘活。
就像当下的米高梅一样。
所以,他是看中自己口袋里的钱,并在米高梅身上看到希望。
“价码?”
“漫威需要2亿美元来启动新的项目,条件任你开,只要能保证它的独立性。”
“新项目是?”
“钢铁侠2。”
李振宇记得这部影片,好像是赚到钱的,但具体赚了多少就不清楚。
2亿美元,按照迪士尼收购漫威的交易价格,40.9亿美元来算的话,李振宇能够到手的股份是百分之2。
这么点股份,对他来说意义不大。
“10亿,百分之35的股权……”抬手直至想要开口的斯坦・李,李振宇接着说道:“我可以将股权授权给你,只要能为我赚钱。”
“斯坦,我是个生意人,单纯的生意人。谁能为我赚钱,我就支持谁。”
“当然,对于漫威的那些角色,我个人是十分喜欢的,但我更喜欢其中蕴含的价值……钞票,明白吗?”
李振宇搓了搓手指,将资本家的贪婪和市侩表现的淋漓尽致。
斯坦・李却为此感到开心,他最喜欢李振宇这样纯粹的生意人。
只要赚钱,
这样的投资人,在寻求资金的人眼中宛如上帝般慷慨伟大。
“我会和费奇商量的。”
“商量?”
李振宇眼眸微眯,表情显的十分玩味。
这分明是要让他当众表态,给自己一个明确的答复。
“我会说服他的。”
斯坦・李收敛笑容,面色严肃的向他作出承诺。
是让出部分利益,继续把持控制漫威未来的发展方向,还是将其打包卖给迪士尼,成为别人手中的提线木偶。
斯坦・李并不是个合格的生意人,但这并不影响他做出正确的判断。
仅凭漫威自己,想烧钱根本不可能。
有了李振宇的10亿美元,他们就能启动之前所有的拍摄计划。
何况,漫威手中也没有足够的资源可供调用。
优秀的电影人才,几乎被七大笼络,流落在外的也都有自己的团队。
外人想要动用这些人才,需要付出极大的代价。
有可能一部大获成功的影片,最后根本分不到钱。
所有利润都可能被大公司,以各种名目克扣黑掉。
《心灵捕手》就是现成的例子。
先进的设备、理念,最好的场地,优秀的制作团队,这些才是组成一部经典影片的重要元素。
钱很重要,但当它不再是问题时,就显得一文不值。
有了米高梅的制作团队支持,漫威的拍摄计划会进展的更顺利。
“李,我会说服费奇,可百分之35的比例太高了。”
“10亿美元现金,如果他想要的话,就该学会接受,而不是拒绝。”
李振宇给的是真金白银,而不是什么股票置换,以资抵债。
想要这笔钱,就拿出最大诚意来。
打包收购和购入一部分股权,并将股权授权给对方,这两者之间的差距他该明白,凯文・费奇也该明白。
如果他连这个都想不明白,李振宇只能说‘实在是太遗憾了。’
和斯坦・李聊完,他就匆匆提前离场。
看到李振宇身边空了,萨姆・门德斯匆匆上前,询问他对接下来的拍摄是否有什么想法或是提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