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为什么,我属于黑夜的嗜/血恶蔓延到了白昼,我感到了垂死的气息于狂怒的边缘,我想我理智的面就快跌落了。
所有我犯过的罪行造成的伤害,以及我对这一切的漠视,我现在都成功逾越了。
我的痛苦恒久而深切,事实上我要把我的痛苦强加在别人上,我不希望谁能幸免于难,可即使我坦言相对,我依然没有得以缓解,我无法逃脱我的责罚,我也不能再更深地认识自我,我所说的意思是我再无新意可挖了。
这番自白因此也..毫无意义。
――《美国神病人》
真的疯掉也没关系的,反正有谁在乎呢?
我不在乎,你不在乎,他不在乎,她也不在乎。
没有人在乎我的神世界,也没有人能察觉到我的真实,他们都只是虚假的世界的那分填充色彩,都只是我情感寄托的东西。
空心树空心菜或者是是空心人,都可以是我。
不我想什么,我真正的需求都无人在意,我想回家,我想去死,这样可怖而狰狞的心是我想要得到的吗?现在我变成这样的原因是被dc世界的疯狂同化了吗?
并不是,我固步自封的认知和对待世界可有可无的态度让我囚地为牢,打开楚门的世界,我只是一个会把食指、中指交叉说话的人,我的谎言已经渗透至我的每一个细胞,生生不灭的附着我的恐惧。
费列罗巧克力里的夹心是我最后的尊严,可惜的是,那种可以吃的东西本不该成为尊严,那会被别人笑着吞下去的。而我人生的作用就在于此,成为一块不能饱腹的零嘴,一款几十秒的调味剂,我只是消耗全的自己并且成为一个无关紧要的东西。
说起来我是自发选择的成为了社会边缘人,还是被社会大众迫成社会边缘人,这是个问题?
我不知,但我在这里能够验到的是当主角的快乐,我踩着莱克斯的肩膀和成为了世界的中心。
我替着一些人的光,我窃取他们的一分补在自己上,我是那只为了得到禽类之王而捡起每个鸟掉落羽徒劳的寒鸦,借着偷来的美好,我似乎也成为了超级英雄的一员。被人们所喜爱的我,那只是我鹦鹉学来的待人事,我本不在乎谁爱我、谁不爱我。
即便是如此,可为什么他们在此刻看向我之前,要先看一眼莱克斯・卢瑟。
这就像摸大街上的狗之前先征得它主人的同意,算了,没必要仔细阐述我和莱克斯的关系。
红灯戒指告诉我,我应当让他们理解我的愤怒,理解,人与人之间是不会有感同受这个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