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我们来到了诗的最后一节。哈代突兀地改变了句子的长短与节奏,就好似他与妻子一样——就好似四周垂死飘零
其后的“call to me, call to me”(“呼唤我,呼唤我”)则好似诗中“女人”凄苦哀怨——甚至带着些许怨恨的——哭诉。在诗人的想象里,她想向他解释,作为灵魂,她不再是他们离心交恶后那个他不认识的她(“when you had changed”/“已不再是与我疏远时的模样”),而是变回了当初春花开、夏风薰和的季节里,他所熟识的那个她(“at first, when our day was fair”/“又复是当初我们幸福时的容颜”)。因此,初稿诗首的“weird”(“怪异”)一词,指的是此时此刻爱玛的奇特——即便坟墓却能穿越时空,变回当初模样。
注意,此诗人选用了一个词“fair”。这个词在英文中既有“美丽”、“白皙”的意思,但也有“合理公正”的意思。这一点我在此点明,等分析完整首诗,我会再回到这一点,联系整首诗的脉络与创作背景,加以解释。
篇首摘录的《声音》就写于1912年十二月,为“爱玛组诗”中的初期作品。整首诗的形式极为口语化、交谈化;三个词“Woman much missed”(“我思念的女人”)直接呼唤亡妻,似乎诗人情难自禁,心里盛着些什么话,便都一脑儿地倒溢在了纸上。但其实,如果我们细看此诗的初版手稿,就会发现哈代最初的想法要复杂得多,三个词是:“O woman weird”(“噢,怪异的女人”)。看似直抒臆的“我思念的女人”实际上是三思后的结果;哈代将此句修改为更直接、更情感化(而非理化)的表达,实际拉近了与亡妻的距离。
诗人无法确定随风而来的是否是亡妻的灵魂,亦或仅仅是秋风落叶沙沙作响。但第三段也是有象征意义的:亡妻的鬼魂在吗?诗人并不知。她可能在,也可能不在;正是这种不确定——她存在的可能——让诗人回忆起了夫妻二人间关系的另一种可能:爱玛在世时,如果他对她多一些理解,如果她对他多一些耐心,二人的结局会否不同?这种可能是充满遗憾与悔恨的,是 what could have been, but never was(有可能发生,但从未发生的)。
令人惊讶的是:丧妻的鼓盆之戚成就了哈代诗人生涯中最伟大的时刻。爱玛的死对哈代产生了惊人的影响——就好似死亡让爱玛从哈代的“眼前人”重新成为了他的“彼时人”,就好似他又全心全意爱上了这个生疏多年的女人。哈代将爱玛的灵柩放置在他卧室的床脚,停灵三日,直至葬礼。英国文坛的尖巨变成了一位哀恸伤情的爱人。他在之后的一年里写了50多首悼念爱玛的诗(其中21首收录于《1912-13诗集》当中),其后的十数年中,哈代又为爱玛创作了百余首悼亡诗。这套“爱玛组诗”中的许多作品,非但是哈代诗人生涯中情感最真挚深沉的作品之一,也是整个英国文学史上最优美动人的经典悼亡诗作之一。
佣端去阁楼。哈代爱上了另一个年轻的女人。爱玛在七十二岁生辰的时候没有举办庆典,也不肯允许医生为她检查。终于,在那年十一月末的一个寒冷清晨,女佣下楼告知哈代,说别墅的女主人想见他;哈代最后一次爬上通往阁楼的狭窄楼梯,在床边呼唤爱玛的昵称:“Em,Em — don,t you know me?”(Em,Em — 你不认识我了么?)但爱玛已经不省人事。几分钟后,她停止了呼。
第二节中,哈代回忆爱玛在Launceston火车站等待他的模样。此节最后一句,哈代原本写的是“Even to the original hat and gown”(“甚至是那原本模样的衣帽”),但后来改成了明丽鲜亮的“air-blue gown”(“一天蓝”)。此的删改可谓神来之笔。请读者想象英国西南炎热的仲夏时节人满为患、雾霾笼罩、灰暗拥挤的火车站,再想象一位着明亮的天蓝色连衣裙的少女,梳着浅栗色长发、灰蓝色明眸善睐、玫瑰红颊,在灰压压的人群中等待着她的情郎——在哈代眼里,她就是灰暗冷漠的人群中唯一一抹明艳的亮色。而这些想象与回忆,尽皆通过一句“air-blue gown”(“一天蓝”)的意象进行展现,可谓生动凝练;仅一笔勾勒,便将爱玛的形象牢牢镌刻在读者的印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