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式的孩子们来说,有各种兴趣班的学校才是他们最想去的地方。
加上齐国没有所谓的期中考,而是只有期末考,孩子们的学业压力也并不大。
因此,朝廷、大人、孩子都愿意延续这个制度,唯一不满的只有地方。
毕竟大明的学校是耕读制,学生们需要自己种菜,所需地方需要弄出耕地给学校。
如果是乡野的学校那还算好,随便划一块荒地就足够了,毕竟学校可以自己找生产队借拖拉机。
可是如果在城里,那耕地就需要迁移人口,推平房屋,或者占用部分待建设用地了。
这些城内土地可都与地方财政有着密切关系,因此地方上没少上疏内阁,请求将学校统一安置城外。
不过地方的力量太小了,即便他们不愿意,也丝毫影响不了中枢的决定,
长期这样下来,地方上为了弥补财政,自然就会做出许多违规的事情。
天启二十九年三月初二,《大明报》报道了陕西朔方府马邑县的一则新闻。
内容主要是马邑县衙门以各种名目对百姓罚款、收税的乱象。
马邑县耕地不足,城内人口不多,因此为了满足官衙的开支,马邑县的百姓连连出门步行都可能面临被罚款。
民间百姓都觉得衙门穷疯了,不仅仅是马邑,整个朔方府到处都在罚款,出门走路都可能被罚款。
木柴税一文、车马税一文、河道税五文……
诸如这些税还算比较合理,但许多税收就让人后怕了。
被报纸曝光的税收和罚款中,一些菜农的菜比其它村好,因此比邻村出价高出十斤一文,但马邑县衙却以哄抬物价罚款该村三两银子。
三两银子看似不多,却需要卖三万斤菜才能赚回来。
关键在于,罚款收钱之后,官衙也没有让菜农恢复正常价格,而是不管不顾。
菜农和菜商的正常交易所得就这样被马邑县官衙获取,而这仅仅是一个村的现象。
这样的现象还存在于马邑县的各个乡村之中。
在《大明报》的报道中,马邑县的官吏以各种手段方式,在过去一年时间里罚收达四千二百两,而马邑县百姓数量不过三万人。
等同说,每个马邑县百姓平均承担了一百四十文罚款和乱税。
哪怕以大明朝最新的工价,这笔罚款也需要他们工作十天才能赚到。
这篇报道的出现让已经将报纸视为娱乐方式的许多百姓唏嘘,而随之而来的就是《大明报》关于各地乱收税的争相报道。
山西和河南等地农民,均遭到了地方衙门的收税,而税种是大明没有的开荒税。
在大明,从天启五年以来,百姓开荒就从来不用交税,而眼下这个税种居然又死灰复燃。
“这不是明目张胆的抢钱吗?”
“开荒一亩要收一百文税钱?那大明朝每年几千万亩开荒地,岂不是要交近百万两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