碗筷吃饭。第一茬羊肉煮老了,后面的还好,因为注意力都在吃饭上。我盯着水位一次次变低之后留下的痕迹,心想我的期望是不是也是这样一点点消退,而痕迹就是脑海中的记忆。我随便喝了点酒,又躺回沙发上,我问,新世纪是什么样子。刘梦得说,nothing special。
“小时候我想养一匹,母亲说从前当兵的都要骑,城里运货的都是骆驼,骆驼脖子上都有驼铃,每走一步都发出清脆的声响,而城外的上也叮铃咣啷的,是辔和刺的声音,那时候我就想,我要是养一匹,就能在城外肆意的跑,然后系垂柳边。”我了眼睛,再睁开眼觉得日光灯好像理我很远,然后慢慢拉近距离,好像小行星即将撞击地球,火焰首先燎了我的睫和眉,随后上我的视网,将晶状中的水分烧干,将泪里的烧干。我感觉胃里灼烧,难受得哼哼,刘梦得把烟到我脸上,我忍不住,终于撑着半个在地板上呕吐,在胃袋里没来的及消化的羊肉还能看得出形状。“吧,你搞破鞋去吧。”
“我没搞破鞋,”刘梦得几乎是咬着牙说话,“小薛是清清白白的姑娘。”
“你看你,你看你,这就自己说了,怎么着,你是觉得让我知你在外面搞破鞋是比你真要和人成家要好听啊,还是你觉得咱俩在你眼里和搞破鞋一样丢人现眼所以给我平衡平衡心态啊。”我已经被气笑了,“我和你说咱俩这么多年不是关系好还是怎么着,我从来都没计较过付出,因为我觉得真的我足够喜欢你我死心塌地地喜欢你我为你什么都值当。”“……”“我现在和你说话就像个怨妇你知吗,我之前看电视我最烦这样吵架的人我觉得俗,我觉得有病,我觉得不理想不够爱我觉得不如不在一起耗着浪费时间计较这个计较那个……”“睡觉吧,你喝多了,说的话我听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