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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再近一步了,他们是朋友,是家人,是师生,他不敢戳破那薄如蝉翼的恋人隔。
“……好,我不怕,我答应你。”
要是放到一年以前,有人同王越说,有个一表人才、学识渊博的男医生看上了他,说什么都要追求他,而且不屈不挠、雷打不动地追他,自降段像个田螺姑娘绕着他转,王越估计会以为这是个神经病,吓得带上王超连夜离开这座城市。
……也答应他。
“不是他。”见王超就要跑出去,王越赶忙拉住他,“……谁会欺负我呢,没有的事。”
下一秒,突然变得剧烈的山风卷走了那朵过分单薄的小花,它就此消散于风中,或是飘向远方,或是降落在这座山不知名的角落,枯萎或发芽。
当一年后事情降临到自己上的时候,王越只想到了逃。
自从九岁以后,王越就再也没叫过王超哥哥,那是世上唯一与他血脉相连的亲人,也是他前进脚步的绊脚石。痴傻的哥哥不知世事无常、岁月变迁,抱着破烂玩当宝贝,被人讥嘲推搡也不懂得反抗,只知要站在自己瘦小的弟弟面前,打跑那些来势汹汹的少年。王越不能假装听不见周围人七嘴八的“傻子”和“傻子弟弟”,只叫他的大名,即使王超心中有诸多不满,也只好委委屈屈地接受,后来凌姨他叫“小超”,他就欢天喜地地答应了。
他已经想好以后的住了,在微信上与中介聊了又聊,最终定下一间月租两千六的公寓,带着王超一起去医院附近看房的时候,不大的房间一推门就能看见全貌:一张小床和小方桌占据了大分的空间,卫浴只能容纳一个人转,好在有个能照进阳光的落地窗和晾晒衣物的小阳台。
王越点点:“……我,我们试试看吧。”
王超连忙站起来,这才发现坐在床上的王越低着默默落泪,他慌慌张张地伸手去抹,阻止那接连不断溢出的悲伤。
嘉兴的阳光和,风也温柔,让王越生出一也被这个世界爱着的错觉,他情愿把这错觉当真。
可凌睿稳稳地抓住了那朵花,也抓住了他的手。
而此时,他的弟弟红着眼眶,泪水无声淌过脸颊,哑着嗓子开口。
照理说他不应该害怕的,他是撑起这个家的人,是拖着王超长大真正的哥哥,是被生活的轮胎碾压过无数次又重新站起来的斗士。
“弟,可是你哭,哭了。”
他知自己不算聪明,连凌睿随手在草稿纸写下的解题步骤都不敢丢弃,细细地保存起来,积攒成了大约小半本书,有次还被凌睿撞见了。凌睿不会笑他,只说自己当时写的匆忙,要是字太丑了,他不要嫌弃才好。
比起原来那个昏暗的出租房自然是好了不少,但远远比不上凌家的屋子,王超刚开始还很兴奋,当他在屋子里转悠了几圈之后,就发现可活动的空间小得可怜,抱着王越的脖子说什么都要回家,结果到了一片冰凉。
“……这是送我的吗?”男人惊喜地望着他。
或许是知得紧王越会害怕,会拒绝、会逃,自那日挑明之后,凌睿再也没有主动提起要追他的事情,却飞下云端,于沉默中挑过了他的担子。他要自己守护的那株狗尾巴草站稳脚跟,去更广大的天地。
他拉过凌睿的手臂,将鬓边那朵紫色的小花放在了凌睿摊开的掌心。
“谁?是……是凌睿吗,他欺负你了?他欺负你,哥,哥替你打回来!”
“……哥,你说我要接受他吗?”
王超拍着膛安他,七岁那年是这样,二十七岁也是这样。
“弟,弟!谁欺负你了?哥,哥在呢,哥保护你,你别哭,别哭……”
“弟,弟,别怕!有,有哥在呢,哥保护你!”
就当是还了凌家的恩情,答应凌睿吧,等凌睿玩腻了这你来我往的恋爱游戏,对他庸俗不堪的灵魂和畸形的生厌的时候,他就带着王超一齐离开。
王越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平凡人,也有血肉长的心脏,面对凌睿物无声的讨好也会迷茫、会动摇,即使他不知对方这份情感由何而生,又为何如此执著。令人高高仰望的天使赏过群花盛开,竟屈尊降贵地为那粒尘埃停下脚步、捧进手心,他这粒尘埃再装腔作势地糊其辞,拒绝追求,倒成了他拒还迎、不识抬举。
王越把埋进他的怀里,声音闷闷的:“……哥,我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