蹭在他下巴和鼻尖上的淫水,然后充满耐心地亲他,顺着大,一路直到小腹和口,“还有什么?”他重的鼻息停留在曹志远的首上,一只手用糙带茧的拇指着他的等他发号施令。
“就这么我……”曹志远的脚把床单蹭得乱七八糟,发出鼻音厚的浅短呻,“别带套。”他说。
*
改种无花果树的第一年,由于缺少经验,漫山遍野一共四百亩的果树全都染上了炭疽病。这不巧还是个多雨的夏天,为了排涝,村干们一周有五天都和村民一起泡在田里。雨从一个月以前开始下,像要把这个小山村淹没一般,从清晨一直下到日落。他们俩住的屋子里摆满了接雨水的皿,能用的都用上了,可有时早上醒来,地上仍然是的。
整个世界都像末日一般弥漫着水汽。每当雷电阻碍了通信的时候,甚至会生人产生一种近似爱的幻觉。
现在就是这样:排涝的时候曹志远的脚扭了。为了背着他回去,在的山路上齐飞宇的被划出了一很长的口子。回到屋子里时他的子已经被血浸了。他们问了一圈也没找到酒,只能将就用村民酿的酒消毒。
“嘶——”齐飞宇被酒蜇得冒冷汗,曹志远第一次知他原来这么怕疼。那口子不深,然而长,从大外侧一直延伸到膝盖,像是被锐利的石划破的。他呆楞地看血止不住地从伤口里涌出来,最后竟一反常态地,温顺地低下,伸出舐那条长口子。齐飞宇显然被他吓了一,伸手就想推开他:“志远——”
“别动。床都上过了,现在装什么?”他没抬,温柔的顺着齐飞宇的膝盖向上,像动物在男人糙的肤上爬行,裹走渗出来的血,然后留下一条痕。铁锈味从他的嘴一直钻到鼻腔,他有些想吐,然而更多的是一种奇怪的快乐:一个怕受伤的人为他受伤了,他对他有了一种杀伐的权力。
“不行,”齐飞宇看着他细瘦的后脖颈,呼越来越重,“志远,吐出来——”
曹志远没有说话,只是保持着趴跪的姿势抬,张开嘴,让他看自己嘴里那一小洼鲜红的血,然后卷着把它吞了下去。
然后,他满意地看着齐飞宇了。
齐飞宇的后来留下了一很难消去的疤,爱的时候,曹志远总故意它。像口交的代替品,每次确认那疤还在时,他自己也会得一塌糊涂。齐飞宇对此并不很理解,然而还是由着他。
“干嘛老它?”他一边着曹志远细的发干他,一边问。
他被得鲜红的了一小截出来,说话有些上气不接下气:“我喜欢……”
“喜欢什么?”
那长的狗腰干到了他的口,痛得他瑟缩着出泪来。他被干得脑子一片空白,本不记得自己回答了什么,又到底喜欢那条伤口什么,只记得自己的嘴被另一张嘴急切地堵住了,就这么多。齐飞宇是一条好狗,就现在这些地方:他贪婪,但不好奇。他甚至不像林巧儿,不会像那个女孩一样爱之后多问一句“我们现在是什么关系”。
“那么,你们是什么关系?”检察官问。
“他和我是——”审讯室里,曹志远滞住了。他不知怎么回答,因为他们审了他三天,探照灯也照了他三天。他现在脑迟钝,没有半点编造谎言的力,可他也难以找出一个合适的回答:同事?太淡漠了;好友?没有那么亲近;情人?真下。这个问题,连他自己都没有思考过。
“是能和我说说话的人。”他只能这么说了,这是一个犯人最后的面。
宋一锐从鼻子里气,看着这个被审了三天的颓废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