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逃不脱的,他只能在百般难受里选择接受快感,然后开始变得渴求,的耳朵在这时的时候蹦了出来。
这成功地引了于适的注意力,他放过了被揪掉好多的陈牧驰的尾巴,转而他的耳朵,那一对无论何时都立着竖耳又脆又,可以在手里反复折叠,而不用担心它真的会被折断。
可陈牧驰却还是被他摸得难受,这并不是因为耳朵感,而是因为于适总喜欢把手指探进去,摸那些长在耳里的细绒。
这个地方少被外物碰,每次被于适摸,他就会感到一种又恶心又舒服的矛盾感,那种被抛在空气里半上不下的感觉,让陈牧驰的胃感到压力,他在心里怒骂于适是条虫——遇到个就要钻进去。
又或者于适是条蛇,总用冷的信子他耳朵,蛇尾巴缠他捆他,让他不过气。
好在于适在这时显示出了狼种的本,捍卫了自己正确的物种——他开始闻陈牧驰的肤,鼻尖贴得很近,呼出的气掠过陈牧驰的那些分。
像条小狗,但这确实是狼的习,因为母狼在发情时会在特定的几个位分出信息素。可惜陈牧驰是条狗狗,并没有这素那素,他猜想于适只能从他上闻到沐浴或者洗发水的气味,香水又或者是汗味儿。
可这些都不对,于适从他上闻到了的咸味儿,于是知他又在哭了。长了泪痣的人眼泪格外多,这确实符合玄学之说,于适想把他的脸扳过来,但摸到厚厚的一层冷却了的泪痕,手又退开了。
他像抓兔子一样住陈牧驰的耳朵——但狗的竖耳太短,只能退而求其次,住一边,让他转过脸来,贴近去闻陈牧驰面上的咸味儿。
他的的鼻尖跟方才那了吧唧的东西一样,戳到陈牧驰的脸上,他近距离看他的左侧脸,鼻梁上的那些痣因为太近而显得模糊,慢慢地旋转,形成一片漩涡,把陈牧驰拖拽进去,一点一点吞食了。
可陈牧驰依旧觉得那些痣漂亮,他因此而偏爱于适低左侧脸。又因此而沮丧,他的发散思维总是想得多,想自己对于适一张脸的两侧都没法儿端水,视觉上况且如此,在感情里,两方也像两半侧脸没法儿经受平等对待。
而他并不愚蠢,知是自己……
陈牧驰的心往下沉,纵使他被得哪儿哪儿都止不住水,但这依旧不能阻止他的愁思。
于适在这时候亲他,鼻梁把陈牧驰扎得很痛,但是用那双并不凉薄,相反还很柔的嘴亲他,总会无意识撅起的嘴还带着些未卸下的口红,生鲜活,让于适那张短发时本就显得年轻的脸更小了几岁。
这让陈牧驰一恍神,看到了久远的那个于适,他总是会溺爱的,所以被勾着又又咬也乖乖的,被亲完推回去之后,后颈子又挨了咬,也是乖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