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至。”少女抬看着芬格尔,“从不知哪一天起,他忽然就改变了计划,从那以后,他的每一步都能踩准最恰当的点,并且对内容都无比的熟悉。不夸张地说,似乎亲经历过一样。”
“计划?什么计划?”
“一个很复杂的计划,饶了很多路,花了很多时间,利用一切所能利用的资源,尽一切所能到的事情,妄图改变一个人的命运……”少女轻声说,“计划很长,但您似乎没有时间听下去了。”
她回看向恺撒,幽蓝的瞳孔像一面镜子,映出对面人狰狞的爪牙和蔓延到口刺穿衣服的鳞甲。
“还真是吝啬啊,诺玛。EVA反攻多少了?”
“还有一段时间,不过过多的信息我已经没有了掌控的权限。”诺玛看着他,“您的时间不多了。”
“确实。”恺撒无奈地耸耸肩,他自然了解自己的情况。炼提纯的进化药中蕴的龙族的权与能固然给了他不可思议的力量,但同时也在悄无声息间侵蚀人的血,渐渐地把他拖过临界血限的边界。他的意识已经有些模糊,人耳所不到的赫兹频率上龙王咏唱的哀歌愈渐清晰。的热量被剥离拉开到了其他地方。
那个地方就在不远,像是在海里漂的人看见灯塔,森黑如刀剑的光在他们眼里格外温。宛若可以被称之为归宿。
应允血统的召唤,龙族之心发出残暴的呼声。
或者说本心如此?恺撒模糊地想。
被圈养的龙王,禁忌的龙族之血,跨越千年的血史……人与龙表里的事实摆在面前,一切的一切都和他的傲那么地相悖。
得知真相后叛逃的他终归是逃不了的,再怎么逃也总归在地球上,能活到现在已经是家族的所谓“爱”与“宽容”。不多时,诺玛被EVA压制,他大概就会被五花大绑回去,结果会怎么样只要想想那帮从棺材里蹦跶出来的死人脸就能猜测得到。
纵使他们还对他不算太坏,要他和那花花公子老爹一样,带着“家族的礼物”,坐在权位者的高位上用酒和色埋葬自己剩余的人生?
见鬼!
恺撒随手推门,钢合金制的厚重门板直接脱离门轴倒下去,“哐”的一声扬起灰蒙的尘土。
烟尘中,远方有温的光穿过来。尼伯龙中“死亡”与“永恒”的属对徘徊在混沌夹中的死侍带有致命的引力。
初生的死侍在残败的危楼门口张开硕大的骨翼,优秀的血统让即使是沦为死侍的他也拥有了更强大的力量——龙族的分能力。
他迎着逆风,在无人的城市里冲向天空,飓风乱了工整的制服,甲刺穿透了半朽之树的标刻,尼伯龙的光越过入口环抱着他,将他逐渐吞没。
光透出了温,庄严和宏大,像是朝圣的人迈向神堂的感觉。
在神堂前,人们总是虔诚的拜谒,急亲近神的光辉。
意识弥留之际,他忽然想起出逃前曾和帕西等人被带到神堂,作为人类的英雄被礼拜。
每当有灭世的灾难来临之时,人类往往并不靠自己的力量去谋条生路,而是沉迷宗教,渴望信仰,妄图那无所不能的神派来英雄降世,为人类杀出一条生路。
至于恶魔从何而来,英雄自己要付出怎么样的代价?那离卑微的人类太遥远了,对他们自己来说并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