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雨的地方,临走前却碰见连日下雨。
总共七天的行程,在房间里足不出三天,三餐全靠旅馆服务送上门,上官鸿信系着松垮的浴袍就去开房门取餐,再回到原位置,把炖牛肉和披塔饼递到默苍离嘴边。炖牛肉的口感不错,熬煮得稀烂,当地特有的披塔饼略微奇怪,但旅店的厨师得很频繁。
更加频繁的当然是爱,而且毫无规律可言,有时候吃到一半就把食物抛弃,开始分享彼此肉的热度。食和大概的确是相通的,食物填不满的,就让来酣然。
他们爆发过一回习惯的吵架,起因微不足,上官鸿信总能找到那粒死结。他把东西一件一件往酒店地毯扔,发黄的电话机、本就裂了屏幕的iPad、抽纸盒……还有他们刚买的大士革玫瑰花,花束砸到默苍离上。
默苍离浑上下什么都没穿,手肘撑在白色床单上,红色的痕迹鲜艳得仿佛故意绽给对方观赏,他惋惜那束猩红的花,奇怪地盯了上官鸿信一眼,说:“疯子。”
“我本来就是疯子,你不早知?”上官鸿信张口就来,“我是疯子,我爸是疯子,我妈也是疯子,要不是我天生就这么可怜,你会我?”
默苍离说:“我没觉得你可怜。”
“因为你也是疯子啊。”本来鼓胀的情绪一下子气了,他开始坍塌,往看不见的地方下陷,“我疯都是因为你。”
默苍离光着脚去翻行李箱,衬衫下压了个塑料盒,八个小方格都装着药片,已经空了五格。他把其中一格的药片倒入掌心,喂进自己嘴里,然后去亲吻上官鸿信。
“张嘴。”默苍离命令他。
苦涩的药片化在他俩的之间,太苦了,把人额苦得开始发汗,一滴滴淌下来,就像眼泪错了地方。
“以后要记得。”
默苍离话说得模模糊糊的,可上官鸿信一听就懂,他出一个漉漉的微笑,“不,我永远不会记得按时吃药。”
到最后默苍离还是没把衣服穿上,因为他了解待会儿会和这个人爱。
爱——至少证明他们还存在爱。可爱人与被爱实在是件很艰难的事情,他们不好,全世界没几个人得好,稍不留神便沦为短暂的阵痛和到死的抱憾。
回国前的最后一夜,上官鸿信一汗水地发梦,几乎把从他们相遇开始,这十几年的所有时光通通帧式地梦了一遍:
照过一张合影,背景是他的高中校园,他刚跑完步,脸颊还有点儿泛红,那应该是2009年的夏初;
他最喜欢吃的一菜叫蚂蚁上树,没人得好,蚂蚁永远爬不上树;
想改个姓,默苍离说太麻烦了;
第一回喝完酒,他非要给默苍离剪发,结果剪得一塌糊涂;
送过对方一块银色手表,后来不转动了,去钟表店修理被告知那款机芯已经停产,他又再网上买了另一块,自己学着替换;
614路公交车上有位老太太,说他俩长得真像,一看就是一家人;
他着十亿颗星星向他求婚,默苍离一深色呢帽,点点,说好。
醒来后却把一切忘光,依稀梦中默苍离最后蓄了长发,背靠一棵红色枯树,说你站得太高摇摇坠,不该捕风,不该捕风。
镜子里倒影上官鸿信自己的脸,他问长发的男人应该怎么,才能饶了那阵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