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长安。
幼时他还拿不起枪,如同生父一般的师父便抱着他讲都城的繁华,却是讲了几天几夜都讲不完,他张着嘴听的入迷,心中渐渐无比向往那片土地,想着有朝一日能去长安续写盛景。
天策只给叶初住的门底下了封信便走了,因为他知以对方的脾气,要么死死挽留,要么会非要赖着一起去。
站在长安城高耸的城门前,李承枫终于圆了儿时的梦,他激动得几近泪,颤抖的心中那后半生都要在此披肝沥胆,为国为民的念愈燃愈烈。
第一年,天策从最不起眼的守城小卒起,虽说连长枪都没真正用上过几次,却总是日日得锃亮。
第二年,他有幸遇到了赏识人才的“伯乐”,那人是县衙里的典史,见他逮飞贼时手不凡,便跟知县多次举荐。而李承枫也很争气,进了衙门后屡屡创绩,给知县和县丞两位老爷面上都争了不少光,最后在万年县得了个巡检司的位置。
两年来,他偶尔也想过叶初,往金水镇寄过几次书信,但都被信使原封不动送了回来,说是找不到这人。
又是平平无奇的一日,县衙放了班,李承枫照旧上闹市溜达了几圈,他实在是偏爱这裹的烟火气,只觉里面淌的不再是血,而是热的宽与惬意。
他走在右侧张望,旁边是逆行走的另一波人群,突然,余光中闯入一个影,与他肩而过,虽然只是匆匆一瞥,却让天策觉得莫名的熟悉。
他心口了一下,几乎毫不犹豫地转,目光定在来时路的方向,而人中那他有意搜寻的影,大概也是同他一样,刚反应过来便猛然折,一下子连撞了好几个路人,睁着一双星星闪闪的眼睛,带着喜悦的风奔了过来。
“承枫!”
天策的表情也很惊喜,只是没有叶初表现的那么强烈。
两个人在这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停着,一时也不知挪步,就这么对视着望了一会。
李承枫知藏剑家中代代经商,产业颇厚,却不知他离开的时间里,对方已继承了家业,了家主,还来长安开了好几家商铺。
原来刚才那家生意兴隆的锦绣彩帛店的老板正是叶初啊,天策有些感慨,两年多叶初真的变了不少。
不止是藏剑不再青涩的外貌,还有他整个人的举止和气质,都不复那个金水镇里三番五次踩上陷阱的小子了。
旁人的个子瞧着也要赶上来了,两人正并肩走着闲聊,叶初却转了转眼珠望过来,突然冒出句不接茬的话。
“你如今怎么样了?”
天策没听懂他话里的意思,只想了一遍自己又没啥病,便扬起尾音“嗯”了一声,反问:
“什么?我一直都好的啊。”
“你那胃疼的老病啊。”
叶初说罢,还用扇柄指了指天策的肚子,然后抬眸,把视线直直落在了他的脸上。
李承枫这下反应过来了,脑内乱了一瞬,手就不由自主地贴上了小腹,眼神躲闪。
“噢,没事,好多了已经。”
他干笑了几声,面上换作毫不在意的轻松模样,却不知收回目光的藏剑把他的慌张都看的一干二净。
“平康坊里有药浴,你要不要一起?对子很有帮助。”
天策眨巴了两下眼,随后摇了摇。
平康坊,出了名的青楼院多,虽说他知叶初并不是出于那个心思,但把这突来的想法反驳掉抛之脑后,他还是因为某些难以启齿的事,不得不拒绝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