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手停在一条暗红色的料子上,那上面用金丝锈着几片枫叶,飘飘扬扬的,两色交错,像秋天的枫华谷,很是好看。
天策忆起故土,脸上便浮出的笑意,叶初不动声色地挪眼望过来,也跟着笑了。
“那就这个,我也喜欢他。”
叶初生的清秀,五官长开了以后更是致,芝兰玉树,两眉像是远山横卧,带着浮岚山水生养出的温,典型的翩翩公子,讨姑娘们喜欢,可他大约是忙于家业,快到娶亲的年纪对这些事也是闭口提都不提。
每次路过花红柳绿之地,即使那些媚艳丽的姑娘都一声声唤他过来,那人也是挂着淡笑移开目光,只自己往前走着。李承枫异于常人,他自然更是没想过寻欢作乐,便一同跟在叶初侧,不看那些姑娘,反而一直偷偷打量藏剑的反应。他望着对方嘴角的弧度,隐约觉着那笑并不客气,带着难以忽略的不屑和傲慢,但天策当时也只觉得以对方的地位瞧不上也是正常的。
重逢后李承枫去他家的次数渐渐多了起来,直到某日才忽然察觉到叶初是有洁癖的,每当出门时,叶初先要上的是手套,然后才会穿好衣服,再往上揣几张帕子,吃饭的时候还会顺带天策的凳子。但李承枫细细回忆,却没想出两年前在金水镇时藏剑有过类似的行为。
况且这人跟自己相时从来不会计较哪个才是自己喝过水的杯子。
叶初还是喜欢吃馄饨,天天吃顿顿吃,还要拉人一起吃,李承枫这次是吃得够够的了,光是看见白白的生馄饨面都饱了,但他为了陪藏剑也只能着,咬了几口才把碗放回桌上,出神地望着。
“你不吃了?饱了吗?”
藏剑勺子舀着一个,气正要往嘴里送,看到天策碗里的东西没咋动,于是停了动作抬问。
“嗯…上午有人捎了些老家特产,都分给我们了,肚子里的还没消化完。”
再撒个谎也无事吧,一碗馄饨而已。
叶初把勺子进嘴里,三下五除二就吃完了自己的那份,然后倾过来子伸臂,把天策那碗也端回他那边了。
李承枫连忙想拦,哪知藏剑手快的很,也不换自己的勺子,直接就着碗里的餐往嘴里。
“你想吃再要一份不就好了,何必吃我这个。”
“别浪费了。”
对方嚼着糊不清的说,天策见此也只好坐回椅面上,撑脸看他一口口吃得开心。
之前趁叶初呼呼大睡的时候离开,虽是写了信,但也算不辞而别,李承枫心里面总归是有点心虚的,既盼望旧友再会,又害怕对方记仇质问。
但藏剑的反应就当没那回事一样,也不去揪扯过去的纷扰,待他同从前一样,于是天策也不去提,心里面的千言万言还是归于那句话,叶初变了,年岁竟把他的子也磨平了。
衙门里清闲了好一阵,甚至能让他有大把时间天天跟叶初凑到一起。
而当一件事突然落下来的时候,本已见惯风雨的李承枫想去接,却被它狠狠地砸了个稀巴烂。
这事甚至没闹上公堂,只是天策在巡逻时遇到的。